Monday, December 27, 2010

神先愛我們

"Altruism is selfless concern for the welfare of others. It is a traditional virtue in many cultures, and a core aspect of various religious traditions, though the concept of 'others' toward whom concern should be directed can vary among religions. Altruism is the opposite of selfishness."

做好人,其實是一件很微妙的事,因為人往往唔知自己背後真正的動機。

這陣子夜了一點瞓,因為忍唔住在追看"天涯俠醫",講的是類似"無國界醫生"的無私為人服務的精神,也由生命的種種起伏,帶出人和人之間的關係,及珍惜眼前人等正面信息。

愛看它,因為是無線難得的正面誠意之作,而且有一眾好演員,特別是在作回自己,那位洒脫長情的草龍醫生--張家輝,真的好戲。

不過,每每看著這些強調人道精神的故事,或是讀到現實上一些"十大好人"或"尋找感人故事"的事蹟,總教我反思心理學上讀過的一個概念: altruism(利他主義)。

草龍醫生或一眾義工幫人的理念,是希望自己過一些有意義的生活,而作決定是憑良知而行,覺得對的,就去作,各人按自己心中那把尺去決定--甚至包括包庇一個藏毒的大肚婆,好讓她有機會改過自生,唔駛因坐監而和BB分開,令不幸的惡性循環不用在下一代延續…

這就是信神而行善,和沒有宗教信念,由自我出發而行善,很容易出現的重要偏差及不同之處。

基督教也強調我們要作好事,不過,作好事,不是我們信仰的本,而是信主後生命改變自然出現的行為。

我們所信的本,是"沒 有 義 人 、 連 一 個 也 沒 有 ."

人先要接受自己是罪人,沒有行善的力量,而在承認自己的罪,接受基督的救贖,人才能脫離罪,脫離私慾的綑綁,體驗神的愛,人才能活出真愛。

當然,本有神的形象的人類,是有良知,及愛,但在罪此核心問題未解決的情況下,我們的愛,我們的行善,往往以自我出發,很易出現偏差,也不同於因著知道自己是蒙恩得救的罪人,靠著神的愛去愛人,去行善。

真正的信徒,是因為回應神的愛,神的吩咐去行善,也知道不是因為自己了得,或者追求作一個好人。信徒行善不是因為想要有一個有意義的生活,也不是以自己心中的尺作決定,而是按神的旨意而活,自然新生命的流露。

所以,我很怕聽到未信的人說:"所有宗教都是一樣,都是導人向善的。"

對不起,信耶穌的重點,不是行善,更非要積德。我們首要是對付人生命的核心問題:"因為罪,和創造我們的神關係破裂,各人偏行己路,為自己而活…"

約一 4:19 我 們 愛 、 因 為   神 先 愛 我 們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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