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25, 2010

人在作,天在看

曾經有人指責我是一位"漠不關心"(Indifferent),甚至怕事的人;

我承認:表面熱情的我,雖然易受感動,但不一定持久,而且對很多事沒有太大的明顯起伏反應,也很怕和人衝突。

往往有時候身邊人被激到死,我也覺得ok,無MUG大感覺。

所以,可以令我發義憤的事,唔,真的應該是很過份…


過去主要是一些大是大非,如64,如民運人士被扣帽子下獄,如菲律賓一村莊選舉百多人集體被謀殺事件,如菲律賓脅持人質事件…

不幸地,新近被"辣著"的埋身事多了:

-看不過眼惡人多年來欺負人家的善而久久"咬住人"唔放,蠶蝕人家的青春及生命;
-看不過眼自己的中醫師被無良業主欺侮,唔准病人用廁所,在傷殘廁長期掛維修牌,又要逼醫師俾錢才見面傾,賠錢才可以搬去,實在太過份了;
-看不過眼鄰近一快將開業的餅店公然向人挑釁,買下人家Blessing所有現成的產品,擺明車馬"對著幹",更vis-a-vis惡言相對下戰書:"唔通你怕了我???"

天呀!這些人等公然欺侮耶和華的選民,奉公守法者,真的"未死過"!平身首次對詩篇內的咒詛詩非常有共嗚--完全把人的憤怒表達無遺!

也不禁令我想起年輕的大衛對住自高自大的巨人歌利亞說的一番話:

撒上17:45 大 衛 對 非 利 士 人 說 、 你 來 攻 擊 我 、 是 靠 著 刀 槍 和 銅 戟 . 我 來 攻 擊 你 、 是 靠 著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的 名 、 就 是 你 所 怒 罵 帶 領 以 色 列 軍 隊 的   神 。
17:46 今 日 耶 和 華 必 將 你 交 在 我 手 裡 . 我 必 殺 你 、 斬 你 的 頭 . 又 將 非 利 士 軍 兵 的 屍 首 、 給 空 中 的 飛 鳥 地 上 的 野 獸 喫 . 使 普 天 下 的 人 都 知 道 以 色 列 中 有   神 .
17:47 又 使 這 眾 人 知 道 耶 和 華 使 人 得 勝 、 不 是 用 刀 用 槍 . 因 為 爭 戰 的 勝 敗 全 在 乎 耶 和 華 . 他 必 將 你 們 交 在 我 們 手 裡 。

不過,令我最痛心疾首的,不是這些"外人",而是一些"資深"信徒(譚弟兄在世時的名言)對初信者的生命成長完全漠不關心,只是自己顧自己,"享受"查經地度日…或是自己的生命在令人絆倒而毫不關心--I don't give a damn!!!

令我這位一向indifferent,由得你的人既難受,又憤慨--甚至為此半夜"扎醒"!!!

腓立比書2:4 各 人 不 要 單 顧 自 己 的 事 、 也 要 顧 別 人 的 事 。
雅各書1:22 只 是 你 們 要 行 道 、 不 要 單 單 聽 道 、 自 己 欺 哄 自 己 .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中醫師被逼害的問題仍未解決。

今早見他時,我向他confess:"人家借酒澆愁,我則是放縱自己飲可樂,因為實在太唔開心了。
我知道自己是在放任…"

以為他又會對我曉以大義一番,一向謙謙君子的他竟說:"我也要學你飲可樂,放縱一下!"苦笑著的他認真地回應我。

嚇了我一跳,高呼:"傳道人的話不一定全對!"

唉!他真的很不開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