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ne 11, 2009

新娘十八(二):延遲滿足

心理學一個著名的小實驗,就是安排一些小孩單獨於一個房內,面對桌上一粒誘人的糖果,他/她要選擇:即時把它吃下去,還是願意不吃,即至實驗完畢,屆時他/她便可得到多過一粒的獎賞。

結果當然是有人即時吃,有人忍得到!

這實驗是要觀察各人的"延遲滿足"(delay of gratification)的能力,按追蹤性研究,那些"能忍者"一生的成功較"不能忍者"大!

看韓劇"新娘十八",另一叫我深刻的地方是男女主角在性方面的"延遲滿足",最後真正得到完全的滿足。

起初那位暗戀丈夫的小妻子一直期待新婚初夜,但丈夫逃避到一個地步幾乎一個月沒有返家睡,一直留在辦公室過夜。終於經雙方坦白後,同意分房睡,即至大家彼此相愛為止。

不過,劇中編劇製造了不少"場口",作丈夫的在沒有愛下(或者仍未察覺自己對妻子的感情時),數次把持不住,想有所行動,無奈總碰上妻子糊里糊塗中睡了,發生狀況…而不能成事。

所以,他們雖然有主觀地延遲性的滿足,也加上很多客觀的情況,才驅使他們沒有出現"只有性,沒有愛"的局面。

最後就是雙方都認定對對方的愛,加上大家都情願下,他們才發生關係。結果他們在婚姻中的愛的薰陶下,享受性帶來的滿足,也更促進雙方愛的關係。

我想,神設立婚姻,設立性,為的就是要我們可以真正在婚姻中去享受性,建立婚姻中的美。

可惜,在這個高舉性自由的世代,有多少情侶可以延遲滿足,及堅守貞忠,真正體會在婚姻中性的甘甜呢?

記得多年前一次坐長途客機往美國時,鄰座的一位中國女子一直和我大談她的性經驗,甚至有點自豪。印象最深刻的是她說,男女之間的性行為是否合拍太重要了,所以她每一次和不同人交往,都非上床不可。

當性,變成一種純行為,單單是歡愉的追求,和婚姻完全脫軌時,我想當事人永遠都不能明白神予人性之美善。

而且有些事發生了是行唔返轉頭的!

想一想,實在要感謝神保守當年18歲的我,沒有因為意亂情迷,而和那位法國接待家庭的兒子發生越軌行為(我跑了去另一個家庭住,避了和他獨處一屋的誘惑),不然我真的會一世遺憾,而且一生也會被改寫!!!

看到當今世代把婚前性行為、同居、婚外情視之為平常事,追求One night stand的快慰,只追求滿足自己情慾上的歡愉,我真的感到很可惜及痛心!

無怪當保羅在羅馬書起首談到人的罪行時,首先指出男女在情慾方面的敗壞-萬惡真的以淫為首!

羅馬書1:24 所 以   神 任 憑 他 們 、 逞 著 心 裡 的 情 慾 行 污 穢 的 事 、 以 致 彼 此 玷 辱 自 己 的 身 體 。

林前7:2 但 要 免 淫 亂 的 事 、 男 子 當 各 有 自 己 的 妻 子 、 女 子 也 當 各 有 自 己 的 丈 夫 。
7:3 丈 夫 當 用 合 宜 之 分 待 妻 子 、 妻 子 待 丈 夫 也 要 如 此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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