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一個人愛上一個人時,當然會有意無意為對方作一些美事,可能是自動波,可能是為了討對方的歡心。
但我認為真正的迷人,是因行善事而流露出來的美,不是為了"做俾人看",特別是為了某某人。反之,你自然地作回自己而行善,某某人看在心裡可能反會被吸引住呢!
舊約聖經當亞伯拉罕的老僕人為了主人求新抱,千里迢迢返到主人故鄉,來到井旁苦無對策,不知如何入手時,他向神祈禱,如果有那位姑娘不但給他水喝,而且也給他的駱駝水喝,這就是神預備的對象。
結果他的祈禱還未完結,利百加便出現了,而且她果然不但給他水喝,也為他的駱駝打水。
創世記這段記載給我最深刻的印象,就是利百加在自自然然地作她的事,卻被僕人看在眼裡成為神的印證,因為她款客的熱誠真的非比尋常,你知道她打了多少桶水呢?
答案: 接近90桶!!!! 因為10匹駱駝行了多日路程,每隻最少要25加崙水,而一個水桶只能打3加崙水!
利百加的美,就在她不斷打水又打水中流露出來,而她絕對料想不到,僕人在定晴看她同時,心中正在為她的終身幸福籌算呢!
回想 "惡作劇之吻一及二",最令我難忘及感動的兩個片段,不是女主角如何努力太明顯地討男主角喜悅,而是她為了一些更美之事情而受損或吃虧,特別是錯失她和男主角可以相處的良機---要知道她喜歡他的程度是很瘋狂的。
其一是她為了陪伴兩位剛失戀的好友而放棄和男主角去party的機會,結果被女友們"放飛機"的她,落得一人獨自在家過平安夜;其二是她好不容易安排了和男主角(已經是她丈夫)共度自己的生日,但身為護士的她因遇上路上有人出車禍流血不止,忍不住見義勇為相助,最後遲大到,整晚原先的計劃全泡湯了!!
不過,女主角這些義行及美行,全被cool cool的男主角暗看在眼中,感動在心中;而女主角每次的 "為義失誤",總會換來意想不到更好的收穫呢!
現實世界當然不會一定如劇中 "柳暗花明又一村"的好結局,好心也不一定有好報,或受到欣賞,但人總要作自己應作的事,管它的結果,真的不要為作給人看而作。
讓我們作一個 "忠於原味"的人,神在暗中定必察看鼓掌噢!
1 comment:
good
忠於原味
當原味有異时,也要調一下
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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